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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这类情况在北京市有一定的普遍性:即房屋产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其房屋因历史原因一直由他人居住,而且这类人一般是产权人的亲戚或者亲属,或者与产权人有某种关系的朋友等,产权人与房屋的使用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的人也没有缴纳房屋租金,那么这类房屋拆迁时如何进行呢?拆迁补偿款应当补偿给使用人还是补偿给产权人呢?问题很复杂 依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拆迁人拆迁时,对房屋的产权人应当按照该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所有权补偿;此外,如果该房屋是按照国家租金标准出租给他人的,那么对产权人还应当按照给予区位补偿;对使用人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拆迁补偿价格及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给予补偿。一般而言,使用权补偿远远高于所有权补偿。 在本案例中,刘力先生的母亲是产权人,在拆迁时,刘力先生的母亲只要出示房屋的产权证书就能够获得所有权补偿了,那么对刘力先生舅舅的儿子,长期居住在该房屋的人应该不应该补偿呢? 依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房屋的使用人是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按照国家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并长期居住在被拆除房屋中的人,本案中,刘力先生舅舅的儿子有北京市户口,在被拆除房屋中长期居住,但其没有按照国家租金标准支付房屋租金,也没有与房屋产权人订立租赁合同,因此其不符合上述关于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规定,产权单位不应当对刘力先生舅舅的儿子给予补偿。 因此该房屋的使用权补偿款应当核发给刘力先生母亲即房屋的产权人。 对实践中发生的这类问题,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如果拆迁开始后,产权人与实际使用人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双方之间的协议处理拆迁问题;如果在拆迁开始后,产权人与实际使用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裁决,对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拆迁裁决不服的,拆迁人、产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如果拆迁人已经将拆迁补偿款交给实际使用人的,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取得该补偿款没有合法的依据,因此属于不当得利,产权人可以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也可以以拆迁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2008-04-10 18:48
答 : 1、住房公积金不是一种社会保险。因此不能用“强制险”的概念来定义。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第二条对住房公积金有明确的定义:“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就是自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后开始强制执行。目前对于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及在职职工都应当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都说明,相应的单位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没有为职工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就受到了侵害。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向单位主张自己的权益。
2008-04-09 17:57
答 : 如果郑女士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在夫妻结婚后取得的,同时对产权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房产证上虽然只有丈夫一人的名字,但郑女士持有共有权证。如果想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有两种情况:一是将房产证上的登记变更成自己的名字,而她丈夫仍然对该房拥有所有份额,那仅属于房屋变更,不是房屋转移,经济适用房并不会因此变更为商品房,这种变更只需交纳0.05%的印花税即可。夫妻双方可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协议和更名申请、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的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复印件两份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另一种情况是郑女士丈夫放弃他的所有权份额,并转移给郑女士,这种情况属于房屋产权转移,需要签订赠予协议或买卖合同,郑女士可凭该文件和丈夫去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还需要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这样房产就可以自由转移了。
2008-04-02 17:08
答 :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对等,这是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但目前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处于较强势的地位,导致出现一些不平等的“霸王条款”,损害了买受人的利益。本案中虽然合同已经签订,但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相关内容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注意的是,撤销权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一年的难以得到法律保护。
2008-03-26 18:07
答 : 本案的关键是在合同中没有关于房屋内在设施的明确约定情况下,合同签订后,曹某拆除空调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约。如果构成违约,则王某即可以要求曹某恢复房屋原状,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曹某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拆除空调给王某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情况下,如何判断合同一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良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一方面要求当事人除了应履行法律及合同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各种附随义务;另一方面,在法律及合同规定义务内容不明确或欠缺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 本案中,双方对标的物的内在设施没有明确约定,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曹某应交付标的物内在的设施。王某与曹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在王某实地考察了曹某的房屋,综合考虑了房屋的位置、面积、质量、结构、装修、设施情况后,鉴于房屋设施齐全、装修完备,才与曹某签订的。曹某本应依诚实信用原则,按王某看到的房屋原状交付房屋,不应在合同签订后,拆除房内空调设施。所以,其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2008-03-25 17:50
答 : 定金、订金差别很大。订金一般是作为预付款的一部分,交易不成的话可以退回。但如果5000元被当成定金的话,对方有权没收。你可以重大误解为由,申请法院撤销此民事行为,这样才可能要回你的5000元。
2008-03-21 17:40
答 : 如果两人的户口都不在佛山的,首先两人得符合佛山市政府对入户申请人条件的要求及相关入户申请规定才可以申请入户。 如果两人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可与原业主协商解决。如果原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关于户口问题的协议,而且原业主坚决不迁走户口的,新业主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科要求解决,新业主也可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户口入迁问题。
2008-03-20 17:18
2008-03-20 17:17
答 : 由于该房产是你婚前所购,且是全额付款,因此在你付款后该房已经属于你,尽管房产证没办下来,但不影响你对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虽然婚后领到所有权证,但该房仍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答 : 您准备购买的期房目前还不具备转让的条件,因为既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也没有办理房产证。 如果需要转让给第三方,只能进行定金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也就是说由您、开发商和买房人签订转让协议,将原定金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第三方,由他来继受。
2008-03-19 16:28
答 : 查看外立面 从房子的外立面来分辨房龄是个不错的办法,通过外墙使用的材料可以将房龄猜出十之八九。 1988年以前,房子都不太注重外观,基本上都是水泥外面,即俗称的“涂灰楼”;1988年以后,新建的房子对于外立面的美观开始重视起来;1988年--1992年间,修建的大多采用了石米外墙,凹凸不平的石粒作墙面,灰白相间;1993年至1996年,新建的房子开始用马赛克装饰外墙,房子看起来比较细致、整洁、易清洗;1996年以后至今,各式各样的条形砖开始风行,开发商在修建房子时非常重视外观,近几年推出的新楼盘已有不少开始采用玻璃外墙。 细辨内结构 上世纪80年代的房屋,在修建时并不注重“厅”的功能,因此最明显的特征是厅小,多为用预制板修建的六层板楼,在权属上大多为房改房。 上世纪90年代的房屋,在户型设计上开始出现“厅”的概念,新建两房一厅的房子使用面积大约有80平方米左右,讲究“大客厅、一梯两户”,客厅在14--15平方米左右,周边环境与配套设施较完善。 多搜集信息 一般来说,新楼盘从报建到交楼、拿到房产证,大概需要一到两年时间。当你对某套二手房比较中意,不妨和未来的左邻右舍多沟通,通过旁敲侧击获得答案,了解真实的楼龄。如果看中了某套房子但无法辨别楼龄,还可以到国土局查房子的建成时间,虽然会需要一点时间,但是这样的方式比较稳妥。 随着近来银行紧缩银根,对二手房按揭贷款审核越来越严厉,房龄成为很多二手房的一个硬伤,使其不能如意贷到想要的额度,这就更需要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要擦亮眼睛看清楚房龄,当然如果在此过程中能够找专业的二手房经纪公司风险其购房风险就会相对减小。
2008-03-13 14:27
答 : 单位集资盖房具有很强的人合性和资合性,你不符合参加集资建房的要求,无权购买该房产,因此,严格地说,你和你朋友之间的关系只属于借款关系,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有约定你朋友同意将房产转让给你,你应当积极主张你的权利。如果你们之间无特殊约定,你们转让房产应当按照赠与程序办理,约定由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税费后再去办理产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属的惟一凭证,仅有书面协议没办理产权证,你对该房屋还不享有所有权。而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协议是否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之合同无效的情况,公证仅仅能增强证明力。
2008-03-12 14:15
25条回答2008-09-11
14条回答2008-09-10
18条回答2008-09-09
110条回答200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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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条回答200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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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条回答2008-09-01
6条回答2008-08-29
5条回答2008-08-29
13条回答2008-08-28
环境好的不得了,只是听说项目原来说买房送菜地,后来不送了,很多业主对开发商意见可大了。
2015-01-29 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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