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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对于2014年,我的预测是:高位振荡,趋于降温。上半年高位振荡,余温仍存,下半年,降温显化。降温仍属房地产短周期波动的范畴,幅度有限,适度调整,绝非泡沫破灭,而且预计市场降温的幅度超不过2008年底和2011的年底那两轮低点。
2014-03-10 16:19
答 : 搜房杭州租房网啊,哈哈,说实话58上租房的人多,但是很多都是过期的和超低价的钓鱼房源
2014-03-03 14:58
答 : 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纳为国管公积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另外还包括中直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何辨别自己单位是国管还是市管呢?简单来说,凡在《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个人登记号”一栏写的是以502、509数字开头的,即是国管单位;以身份证号开头的号码,则大多数视为市管单位。
2014-01-20 13:56
答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2014-01-20 13:49
答 : 就目前情况看,房屋登记机构很大几率会合并到国土部门。毕竟无论是林地、草地、还是房屋都是依附于土地而衍生的。物权法中也要求房地统一登记原则,住建部想将这块哪来自用,但是草地和林地首先就不可能过来,如果国土部门失去土地登记事项那么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相反住建部才管理房屋登记不过8个年头,而且住建部这8年毫无成果可言,既不实行垂直管理,也没有制定出切实可能的条例、法规,可以说一无是处。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后,很可能参考现存管理模式,记你一步整合土地与房屋资源,可以说更加规律,系统,肯定比住建部做要好得多。
2014-01-13 14:10
答 : 1.新乡 样本平均价格(元/平方米):3212 2.衡水 样本平均价格(元/平方米):3236 3.菏泽 样本平均价格(元/平方米):3343 4.湘潭 样本平均价格(元/平方米):3498 5.宝鸡 样本平均价格(元/平方米):3604 6.绵阳 样本平均价格(元/平方米):3918 7.潍坊 样本平均价格(元/平方米):4032 8.淮安 样本平均价格(元/平方米):4050
2014-01-13 14:07
答 : 房产税话题已经持续很长的时间了,关于如何征收房产税以及房产税征收范围一直都还没有落地。 房产税最新消息:最近,有关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消息再度热闹起来,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杭州市政府上报的试点方案将与两年前已经试点的重庆、上海一样,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这个消息出现在媒体以后,引起舆论很大关注,多位市场评论人士认为,房产税增量征收并不是一种合适的模式,也起不到它应有的效果。 那么,地方政府为什么不愿房地产征收范围扩大呢?房产税最新消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地方政府应该是考虑到房产税一旦实行,会对当地楼市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所顾忌。虽然房地产征收范围扩大在技术层面上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受地方政府及多方面的影响,房产税要走的路或许还很长。 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大面临诸多问题,那么房产税征收的目的是什么?在大众的潜意识里,房产税就是调节房价的一个手段。但是从现有的上海和重庆两个房产税试点来看,房产税似乎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或许还会有一部分人认为房产税是地方政府扩大税源的一种手段。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真能增加财政收入又会有哪个地方政府去阻止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大这件事呢?在地方政府的眼里,征收房产税远远没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多。
2014-01-06 10:43
答 : 房价走势就想水中月,镜中花,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想要琢磨透房价走势简直是难于上青天。现在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开始关注房价走势2014最新消息,一边是调控升级,一边是房价普涨,到底该不该出手让购房者们难于抉择,2014年房价还会涨吗?下面一些看看房价走势2014最新消息吧! 全国主要城市的房价上涨趋势仍在继续。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的城市有65个。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上涨的城市仍旧多达69个。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表述,让人对房地产市场发生良性变化的前景再次寄予厚望。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10月,主要城市新建住宅价格上涨同比超过10%的城市达到了21个,这21个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已经基本无望。还有26个城市涨幅在8%-10%之间。 不过,尽管房价普遍上涨的情况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但从上涨的幅度来看,10月份房价的环比涨幅有所收窄。 在全国房价普涨的态势中,一线城市依旧扮演着领涨的角色。继上月北、上、广、深领涨全国之后,10月份房价同比上涨幅度最快的城市仍旧是四大一线城市,其中,上海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高达21.4%,领涨全国。而北京、广州、深圳分列二到四位,涨幅均超过了20%,分别为21.2%、20.7%、20.6%。
2014-01-06 10:16
答 : 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 目前楼市销售的商品房多为期房,有的房子还没有破土动工,就已经开始内部预约销售。购房者虽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很难保证。有的因为开发手续不全,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有的则暗中被开发商二次抵押,一房二主,产权被别人分割等。 一般国内做事情是这样的,但是任何的合同必须双方都要有一份,现在的购房合同是在网上备案的啊。也就是说合同签订好是交易中心就已经备过案了,他的楼盘出售的时候也是要备案的啊。不同的城市是不一样的,一般小城市的做法是这样的。一般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签订合同也就是做填空题,完全可以事先做好的。 商品房才有备案一说,有两种方法: 1.已经备案的合同在合同的内页里有备案章,就在第2页即开始写合同具体内容的那页; 2.至房产网上可以查询,写上合同号即可.
2013-12-30 13:44
答 : 卖方要交的税费种类及税率包括:营业税及其附加:5%-10%(根据地段确定);个人所得税:20%;土地增值税:30%-60%;印花税:万分之五;房屋交易手续费。买方要交的税费及税率有:契税:3%;印花税:0.05%;房屋交易手续费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具体可以电话咨询财税局。卖方要交的税费种类及税率包括:营业税及其附加:5%-10%(根据地段确定);个人所得税:20%;土地增值税:30%-60%;印花税:万分之五;房屋交易手续费。买方要交的税费及税率有:契税:3%;印花税:0.05%;房屋交易手续费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具体可以电话咨询财税局。
2013-12-30 13:41
答 :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5、 教育附加费:营业税的2% 6、 城建费:营业税的7% 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2013-12-30 13:37
答 : (1)通过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了解开发商的资信。(2)通过土地使用权证书,了解土地的性质及权属状况。(3)通过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了解项目的用地规划和建设手续。(4)买期房的通过查看预售许可证,买已竣工的房屋通过现售备案,了解项目销售的合法性,及该房屋是否在许可销售的范围内。(5)通过市国土房产局三楼综合服务大厅的电脑自助查询服务,了解该房屋是否被抵押或查封。
2013-12-23 13:55
答 : 目前房价下调速度缓慢,主要看到还是国家政策的怎么调剂了,这项浩大的民生问题可能还需攻克一段时间,谁也不敢断言房价走势,今年买房者普遍持币观望,导致一部分小的房企资金回笼不上,首付两成是回收资金的一种方式。我国刚性需偏高导致房价降不下来,等待降价是个长期抗战的过程。
2013-12-23 13:45
答 :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而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014年起,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后将按收入从低到高排序分配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18日表示,在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方面,近期将着力推进两项具体工作:一项是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对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另一项是指导地方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 齐骥表示,2014年起各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供应对象覆盖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和程序,分配时将按收入从低到高排序,优先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实行租金减免政策。收入低的家庭,租金减免多一些,收入高的家庭,租金减免少一些。 齐骥表示,这几年,新就业职工及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代表的城镇新移民,即所谓的“夹心层”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突出。一些地方开展了共有产权的探索。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有的还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降低住房建设成本,然后以低于市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产权份额及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增值所得的分配比例。发展共有住房能调动群众依靠自己努力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性,还可以避免陷入福利陷阱。下一步,住建部将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的探索,完善产权分配和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机制,切实消除牟利和寻租空间。 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有什么意义?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平行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两种保障房都属于租赁房,但面向的群体不完全一样,需要分别申请、分别排队,申请人不容易搞清楚自己适用哪种保障方式,导致申请不够方便。 二是住房保障需求和供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近年来部分地方出现了保障房与保障对象不相匹配的情况。如果廉租房或公租房房源在满足保障对象需求后仍有剩余,受限于两项制度准入门槛、保障标准不同,不能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闲置浪费。 三是对于因收入等发生变化需要从廉租房对象转换成公租房对象的,需退出原廉租房保障后再申请新的公租房保障,给老百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廉租房和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这份通知就是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同时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对两种类型的房子并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并轨运行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主要从4个方面推进: 一是统筹建设。从2014年起各地将廉租房建设计划(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统一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此前已经列入廉租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继续建设,建成后纳入公租房进行管理。 二是统一受理。由各地整合原有的管理资源,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方便群众申请,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统一轮候规则。各地根据房源情况,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轮候排序的规则。当然,原廉租房保障对象的需求要优先满足。对已经建成的,或者在2014年以前已经立项正在建设的廉租房,要优先用于解决原来廉租房对象,剩余房源才作为公租房安排使用。 四是完善租金定价机制。公租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并轨运行后是否会导致住房保障投资力度减弱? 并轨后住房保障投资力度不会减弱,地方政府投资和中央投资补助资金不会减少。 一是地方政府将原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调整到公租房建设;廉租户在市场上租赁住房享受的租赁补贴继续发放。 二是中央补助这一块,并轨后财政部继续对地方公租房建设以及租赁补贴进行补助,原由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廉租房建设补助投资也不会取消,而是调整用于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中央补助继续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 并轨运行后政策优惠力度是否削弱? 并轨后,对公租房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减。土地方面,并轨前,廉租房土地供应采取划拨方式;公租房土地供应可采取出让、划拨、出租、作价入股等多种形式。并轨后,在不减少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地方可以根据需要在现行政策框架内选用适当的土地供应方式。 财税方面,并轨前的廉租房和公租房财税优惠政策仍将保留。融资方面,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建设单位发行企业债券等。 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标准不完全相同,并轨后保障房建设标准如何确定? 按照有关规定,新建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两房并轨后,地方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统筹建设标准,在对申请对象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轮候对象家庭人口数量、性别结构、代际结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配置不同户型,主要建设小户型住房,严禁面积超标。 目前,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标准不同,并轨后如何确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权益? 住房保障应从低端保起,优先满足住房最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并轨后,要保证住房最困难的群体优先及时获得住房保障,体现住房保障的公平公正。 一是对并轨前原廉租房保障对象的需求要优先满足。《通知》已明确,已经建成的,或者在2014年以前已经立项正在建设的廉租房要优先用于解决原来廉租房保障对象。 二是对并轨后公租房保障对象,地方要合理制定轮候规则,保障住房状况最差、住房困难持续时间更长、经济状况更差的家庭优先获得配租。 为什么政府投资建设和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收取及补贴方式不一样?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收取租金,这样做可以保障其建设及运营管理所需要的现金流有助于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同时地方政府或用工单位可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保障对象予以适当补贴,减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支付负担。 而对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租房,为简化操作,《通知》规定可以直接减免租金。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013-12-12 16:13
答 : 法律不保护小产权房,不能正常上市买卖的,只能在特定的集体组织成员中流通。你买了这房子,产权也不是你的,土地也不是你的,到时候遇到拆迁什么的,得不到赔偿啊。 【案情】一市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得知该二手房为小产权房,根本不允许买卖时,市民将卖房人和中介公司一并推上了被告席。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13-12-12 15:40
3条回答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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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房上能看到楼盘的施工进度,不用定期去看自己期房进展了,很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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